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jiān)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qū)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9月20日,安徽省公安廳原二級巡視員黃家勝涉嫌受賄一案,在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現(xiàn)場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至2021年,被告人黃家勝利用擔任安徽省公安廳紀委副書記、警務督察處處長,池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省公安廳二級巡視員等職務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處理、項目承攬、項目審批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512萬余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黃家勝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案發(fā)后,黃家勝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黃家勝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黃家勝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均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本案將擇期宣判。(鄧大健 蔣宗羽)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jiān)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qū)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