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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象賢(1496-1568),字復之,號思庵。他出生于明朝后期,正是國家衰敗之際,當時皇帝昏庸,閹黨亂國,忠良遭禍,邊境又是多事之秋;他是嘉靖八年的進士,歷任戶部右侍郎、右都御史、刑部右侍郎、兵部左、右侍郎、按察史等職,戎馬一生,功勛卓著,史稱嘉靖朝 “中興輔佐”。
嘉靖十七年(1538),云南元江土舍那鑒叛變,殺害了知府,布政使徐樾前往招降也被殺害,邊境動亂紛起。明世宗非常憤怒,命令鮑象賢帶兵前往鎮(zhèn)壓。大軍到達的時候,鮑象賢沒有急于進攻,而是坐在主將帳蓬里,思考著多年來剿匪鎮(zhèn)壓的經歷,力圖尋求一個萬全之計。最后他耐心說服了同僚,實行“恤三有余”政策,即恤功于民而思慮勤苦;恤刑,則番判公正,而用刑不濫;恤孤,則上恤孤而民不背。這三項政策實施后,得到百姓擁護,敵人不攻而破,士氣大振。判逆首領那鑒最后走投無路自殺身亡。
鮑象賢生性耿直,不阿權貴,多次鎮(zhèn)守邊關,七省十二任,南征北戰(zhàn),勞苦功高而功大賞薄。他遭佞臣中傷,一度罷黜回故里十年。邊陲肇事,又被朝庭重新起用,他不計較個人得失,一如既往效忠國家。他的一生愛國報國,忠節(jié)大義,公正無私,顧全大局,積極進取,革新求變,與時俱進,勇當先鋒,成為后代族人忠貞愛國的榜樣典范。
鮑宣,祖孫三人身任監(jiān)察御史,清廉自守,剛直不阿,知人善任,甘當伯樂,寬懷待人,嚴于律己,勤政愛民,奉公守法,磊落清明,兩袖清風。鮑宣一生清廉,只有兩間茅屋,他的妻子桓少君,生于富裕人家,結婚時嫁妝十分華麗,鮑宣不悅,少君退回了豪華的妝奩,穿上樸素的衣裳,坐上小車,跟隨鮑宣一起回了家,歷史上留下了“鹿車共挽”的佳話。鮑宣秉性耿直,傲骨錚錚,嫉惡如仇,他冐死向皇帝面呈《民有七亡七死》的簡疏。
鮑志道(1743-1801),字誠一,號肯園。鮑志道擔任兩淮鹽務總商二十年,在眾商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家道蒸蒸日上,藏鏹百萬,成為江南首富,他遵訓祖訓,輕財好義,樂于捐獻私財,為故鄉(xiāng)、故里興教育、建書院、修祠堂、立牌坊、興建農田水利、修橋、鋪路等大量義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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