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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安縣汊河鎮(zhèn)相官村原黨支部書記唐繼友違規(guī)公款吃喝問題。2014年至2015年,唐繼友在任相官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反村級“零招待”規(guī)定,以秸稈禁燒、換屆選舉、計劃生育等名義支出招待費共計32248元。唐繼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二、來安縣大英鎮(zhèn)五岔村原黨支部書記夏玉和違規(guī)公款吃喝問題。2013年至2014年,夏玉和在任五岔村黨支部書記期間,以管理費用名義簽字報銷村“兩委”招待費用15筆,共計27026元。夏玉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滁州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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