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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檢察院已就池州學院原院長何根海(正廳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提起公訴。
淮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5年9月至2015年底,被告人何根海利用擔任池州師專黨委副書記、校長,池州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報銷虛假發(fā)票,貪污課題經(jīng)費89萬余元。2004年春節(jié)至2014年7月,被告人何根海利用上述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現(xiàn)金、購物卡、煙酒卡等折合人民幣共計138萬余元,并在該學院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
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何根海的刑事責任,并應數(shù)罪并罰。
該案即將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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