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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蔭(1798—1865), 原名茂萱,字樹之,號薖甫,安徽歙縣人,晚清著名思想家。道光十二年(1832年)進士,歷任監(jiān)察御史、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卿、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wù)及兵、工、吏部侍郎等職。
咸豐元年(1851年),王茂蔭上《條議鈔法折》,提出發(fā)行可兌現(xiàn)鈔幣,以解決財政危機。咸豐四年(1853年),任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wù),疏奏反對鑄頒大錢,指出“官能定錢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鑄大錢必然使得物價上漲;次年又針對發(fā)行不兌現(xiàn)紙幣提出兌現(xiàn)主張,遭咸豐帝“申飭”。
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編第三章83號腳注中對王茂蔭的貨幣思想給予贊賞,他是被《資本論》提到的唯一一個中國人。他在京城為官三十余年,以清正廉潔、直言敢諫而聲震朝野,著名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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