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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大夏是明朝著名政治家、軍事家、水利專家和文學家。為官42年,歷任戶部侍郎、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兵部尚書等職。他為民愛民、敢于擔當、清廉方正、洞達時務、辦事干練,明孝宗贊其“廉且練事”,《明史》、《中國通史》等稱劉大夏是明朝九大名臣之一、“弘治三君子”之一。
食祿之家,不與民爭利
弘治十一年秋,時任戶部侍郎的劉大夏連上三疏稱病辭官,歸鄉(xiāng)后在東山下筑草堂讀書,被時人稱為'東山先生'。當時家中薄田不多,耕種所得,僅足衣食。然有惡鄰肆意侵奪劉家田地,他“任弗與爭”,干脆拱手相讓。劉大夏身為朝廷財政大臣,卻主動拿土地讓人,他這樣做,主要得之于他對財富異乎常人的感悟。劉大夏常說:“財貨須農(nóng)務、負賈,凡力得者獲用,其易至之物,終非己有,子孫親之亦不甚惜,況官貨悖入者乎!”他認為:只有通過務農(nóng)、經(jīng)商,付出了自己的辛勞而得到的財貨,才能“獲用”,才屬己有。除此之外,輕易到手的,特別是“官貨悖入”,以權謀私,貪贓枉法所得,“終非己有”,到了也不會屬于自己。暫時得到,一心想為兒孫造福,兒孫見其得之容易,也不會珍惜,或轉眼即揮霍一空,甚或因之遭災引禍。
坑里種錢,為民斥貪官
晚年,劉大夏辭官回鄉(xiāng),曾一度在石首境內(nèi)居住。一天,一位鄰居過來哭訴,他的兒子和幾個年輕人被冤枉,關在縣衙大牢里。一同進去的,別人送了錢,早就放出來了。縣官老爺暗示,非得用一筆錢才能放人。劉大夏細細查訪,果真是實。第二天,知縣邱某前來拜訪劉大夏。劉大夏遠遠看見他來了,故意跑到菜園里栽白菜。邱知縣看到劉大夏挖一個坑,栽一兜白菜,馬上在坑里放一個銅錢,又挖一個坑,栽一兜白菜,又放一個銅錢,越看越糊涂,問道:“大人,您為什么栽一兜菜放一個銅錢呢?”劉大夏認真地說:“不放錢怎么能活?這就是有錢的生,無錢的死啊!”邱知縣馬上明白,劉大夏已經(jīng)知道自己受賄蒙心,斷案不公?;乜h衙后,他只得退回賄款,重新審理此案。
荷立泥塘,挺然而凈直
正德三年,劉大夏遭宦官劉瑾陷害,被發(fā)配甘肅酒泉。到了酒泉發(fā)配地,他身上沒錢,當?shù)赜嘘P部門懼怕劉瑾,不敢給他安排食宿。有個總兵,是劉大夏任兵部尚書時舉薦的,悄悄送給他一百兩銀子,劉大夏拒絕了。又有個參將派人給他送錢,怕劉大夏不接受,給被派的人下了死命令:不讓劉公收下,你就不要回來。劉大夏一再表示,自己老了,身邊也只帶了一個仆人,每天食用,不過花幾十個銅錢,目前尚能勉強度日,于是堅決拒收贈銀。他甚至還告訴送錢之人:如果接受了你們的饋贈,仆人見錢起了邪心,不愿跟我受苦,竊之而逃,丟下我一人,“孤身沙漠,非陷身死地乎?”讓那人持原物返回。時年73歲高齡的劉大夏發(fā)配兩年間,每日穿布衣、食粗糧,靠種菜賣錢自養(yǎng)。
劉大夏居官40余年,從不為自己撈錢財,也不為子孫營產(chǎn)業(yè),祖?zhèn)鞯奶锂a(chǎn)亦任人侵蝕,不與相爭。他一生仕途起起落落,但依然心胸坦蕩,不被名利、權力等欲望所吸引。我們廣大紀檢監(jiān)察干部,作為執(zhí)紀者,必須打鐵自身硬,必須模范帶頭遵守黨章黨規(guī)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guī),做到忠誠堅定、擔當盡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來安縣委組織部紀檢組 高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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