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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安徽省監(jiān)察委員會移送,近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以涉嫌受賄罪逮捕蚌埠市紀委原副書記、監(jiān)察委原副主任趙明偉(正處級),并指定阜陽市人民檢察院對此案審查起訴。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時認定,2010年至2017年期間,趙明偉利用擔任蚌埠市招標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職務便利,在建設工程招標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現(xiàn)金、購物卡及房產等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犯罪。
目前,該案正在審查起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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