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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上午,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出版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亞非受賄、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判處王亞非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90萬元。對王亞非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王亞非在擔任安徽省技術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安徽安天國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安徽省商務廳副廳長、安徽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總裁、董事長、時代出版?zhèn)髅焦煞萦邢薰军h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業(yè)務承攬、資產重組、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4031911.95元。王亞非個人決定將單位公款借給其他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或者以單位名義借給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共計挪用公款5100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王亞非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王亞非個人決定將公款5100萬元借給他人用于營利活動,或借給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其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情節(jié)嚴重,依法應予并罰。王亞非歸案后,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已掌握及未掌握的受賄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挪用公款事實,挪用公款罪構成自首;積極退贓,主動繳納部分罰金,有悔罪表現(xiàn),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王亞非當庭表示上訴。
(陳多潤 通訊員 劉漫漫 張可)
王亞非案件回顧——
2017年3月20日,安徽省紀委發(fā)布消息稱,王亞非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2017年8月14日,安徽省紀委發(fā)布消息,決定給予王亞非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退休待遇,收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8年3月9日,安徽省紀委發(fā)布消息稱,王亞非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案被提起公訴。
2018年5月30日至31日,王亞非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罪一案在蕭縣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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