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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該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總經(jīng)理張春雷(正廳級)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淮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時認定,犯罪嫌疑人張春雷在擔任省投資集團紀委書記、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jīng)理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犯罪。
張春雷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diào)查終結,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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