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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包公墓展覽館的展柜中,展示著一枚硯臺,這枚硯臺高2厘米、長寬均不超過20厘米,狀如長方形,造型簡潔,整體呈灰黑色澤,它出土于安徽省合肥市東郊大興集北宋包拯家族墓群中包拯次子包綬之墓的一枚歙硯,此原件已被國家文物局專家鑒定小組鑒定為國家一級文物。這枚小小的歙硯背后,不僅力證了史書所載包拯任端州知州時“不持一硯歸”的美名,而且彰顯了包公家族的清廉。
包拯在端州為官三年,本應留有當?shù)氐呢暺贰岸顺帯弊鳛榧o念、傳給子孫,然而他沒有帶走一枚端硯。文獻也記載了包拯的“不持一硯而歸”:包拯首任天長知縣,期滿,便升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州。當時端州盛產(chǎn)一種名硯“端硯”(端硯、歙硯同為中國四大名硯之一),每年端州硯民須向皇帝進貢定額的端硯,屬于朝廷欽定的貢品。歷任的端州知州,總是在朝廷定額的端硯之外,再多加收硯臺,從幾倍到幾十倍不等,以此作為賄賂京官的本錢,達到加官進爵的目的。然而包拯上任之后,下令貢品端硯不多收任何一塊。三年之后,包拯離任,當?shù)氐某幑こ鲇趯Π疂嵕竦木磁?,同時也為了感謝包拯的恩情,私下精心制作了一方端硯,贈予包拯留作紀念。然而包拯斷然拒絕。
受包拯廉政思想的熏陶和嚴苛的家訓要求,其兒孫都是深受百姓愛戴的清官。長子包繶,授官太常寺太祝,廉潔自律,但英年早逝;包拯次子包綬在包拯去世時,他才五歲,由長嫂崔氏扶養(yǎng)成人,二十五歲時受“蔭補”為官,曾在濠州、開封、汝州、譚州等地任職,每到一處,他必鞠躬盡瘁,造福一方。宋徽宗崇寧四年(1105年)十月,包綬調(diào)任譚州(今湖南長沙市)通判,赴任時途經(jīng)合肥,他安排好家事,便乘船沿南淝河進巢湖。在途中,他身染重癥,船只開到黃州(今湖北省黃岡縣)附近,便撒手歸西了,終年四十七歲。人們打開他的行李,除“誥軸著述外,曾無毫發(fā)所積為后日計者”。這個五歲就被賜為“太常寺太祝”,后來又掌管大內(nèi)珍寶,官至六品的達官貴人,與世長辭時口袋里只找到四十六枚銅錢,入土時也只是日常使用的銅鏡、銅印、硯臺等一并放入棺中隨葬。
包拯的孫子包永年,官至正七品宣教郎,任崇陽縣知縣,“凡厥蒞官臨事,廉清不擾”,期未滿而病卒,終年四十一歲,去世后,發(fā)現(xiàn)其“了無遺蓄”,喪葬費用還是兩位堂弟資助的,墓也只是土坑木棺,連富裕的百姓也不如。
1973年文物部門在清理挖掘安徽省合肥市東郊大興集北宋包拯家族墓群時,除出土包拯及夫人子孫等六盒墓志銘外,發(fā)現(xiàn)有五十余件隨葬品,但只是陶瓷器、銅鏡、銅錢、銀壓勝錢等,并沒有一件貴重的金器或玉器,從包綬墓中出土的這枚硯臺,也僅為極其普通的一枚歙硯。
硯臺雖小,份量卻很重,它彰顯了包家三代人的廉潔。小小一方硯臺顔色是黑的,磨出的墨汁也是黑的,但它折射出的家風卻是清澈透明的! (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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