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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jīng)安徽省委批準,安徽省紀委監(jiān)委對安徽省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文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經(jīng)查,劉文兵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證據(jù),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公款購買高檔酒水超標準接待,多次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游安排;違反工作紀律,違規(guī)決策公司重大事項;違反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
劉文兵身為國有企業(yè)黨員領導干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毫無紀法觀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擅權妄為,靠企吃企,個人決定重大事項,明目張膽地大搞利益輸送、權錢交易、索賄受賄;“三觀”扭曲,生活放縱,道德敗壞,其行為嚴重損害黨員領導干部形象,嚴重污染所在單位政治生態(tài),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jié)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省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文兵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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