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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遠程視頻方式,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徽國元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劉健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自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劉健利用其擔任淮南市代市長、市長,安徽省民政廳廳長、安徽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政府辦公廳黨組副書記、主任、安徽國元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項目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2006年至2019年,劉健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007.317151萬元、1萬加拿大元。2016年4月,劉健退休。2017年至2019年,劉健利用其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承攬項目、人事調(diào)動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財物共計110.1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劉健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在退休后利用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劉健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劉健親屬旁聽了庭審。劉健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并悔罪。
本案將擇期宣判。(陳多潤 通訊員 陸仲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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