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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上午,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陳鵬涉嫌受賄一案。安慶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陳鵬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檢察機關指控,2001年至2020年期間,被告人陳鵬利用其擔任當涂縣委書記、馬鞍山市委常委、六安市委常委、副市長、省農信社黨委副書記、副理事長、主任、黨委書記、理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推銷保險業(yè)務、工程承攬、項目貸款、供應藥品、人事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或不正當利益,多次直接或與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858.982303萬元。綜上,公訴機關認為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陳鵬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陳鵬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陳鵬部分親友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陳多潤 通訊員 錢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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